活动护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一、招标条件
根据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,实施本次招标。
二、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
2.1建设地点:吉林省长春市
2.2采购范围及数量:K23+480-K23+520活动护栏40m、和平大街收费广场活动护栏51m、青年路互通收费广场活动护栏28m。
2.3活动护栏参数要求:
2.3.1活动护栏防护等级为Am级(三级,防护能量≥160kJ);
2.3.2护栏安全性能采用小型客车、中型客车和中型货车三种车型分别碰撞活动护栏中部及端部,共进行六次试验,且各项评价指标均符合《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》(JTG B05-01-2013)的规定;
2.3.3安全性能评价报告中六次试验用活动护栏结构应保持一致;
2.3.4具备国家认可资质单位提供的活动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报告,报告格式及内容应符合《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 标准》(JTG B05-01-2013)的规定;
2.3.5活动护栏所有钢构件及螺栓均需防腐处理,防腐工艺应满足《 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蚀技术条件》(GB/T 18226-2015)的规定要求;
2.4最高投标限价:288,575元
三、投标文件构成
3.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4法人授权委托书;
3.5材料参数;
3.6材料报价;
3.7材料检验合格证;
3.8材料销售业绩(需附合同等证明材料)
以上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
四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4.1资格条件: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4.2信誉要求:
4.2.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,不得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,否则,相关投标均无效。
4.2.2不良行为记录:投标企业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,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中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五、相关要求
5.1凡有意参加竞争报价单位,请于2020年6月16日-2020年6月17日,上午8:30-11:00报名,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: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2.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3.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,以上报名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见第八条。
5.2开标时间:2020年6月18日10时
5.3开标地点: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
5.4开标方式:现场递交装订、密封的投标文件(密封处须加盖公章),现场开标。
5.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,副本一份。
5.6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密封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将予以拒收。
六、评标办法
本次招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。
七、信息发布形式
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公示板、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(www.ccexpressway.com)公布。
八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晨光街161号
邮政编码:130000
联 系 人:孙先生
电 话:0431-85868972或18643176789
邮 箱:34841614@qq.com
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6月14日